各二级学院,学校各部门:
为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防范体系,规范人员及车辆出入校门管理,营造安全、有序、和谐的校园环境,充分发挥技术防范力量的保障作用,根据校园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校园出入管理事宜进一步明确并严格执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守标识指引,规范出入通行
进出校园所有人员、车辆出入校门时,须严格按照校园出入口设置的标识标牌指引,在指定通道通行,严禁逆行、违规穿插或占用应急通道。
二、强化人员核验,落实准入管理
(一)本校师生员工。须通过校门门禁系统刷脸验证通行,确保身份信息匹配无误后方可进入。请各位师生员工提前确认个人人脸信息已完成录入并正常激活,若出现刷脸失败等情况,通过钉钉系统申报的师生及时联系图书与信息技术中心办理信息核验或更新手续,通过支付宝完美校园系统申报的后勤保障人员及教工家属、宿舍管理员等及时到保卫处办理信息核验或更新手续。
(二)校外临时访客。访客需提前由校内接待单位或个人联系保卫处备案,说明访客身份信息、访问事由、访问时间及陪同人员等信息,经审核通过后,在约定时间内到校门访客登记处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核验后登记进入校园。无备案、未通过身份核验的校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紧急情况除外,需经校门值守人员核实并报备批准)。
三、严格车辆管控,维护通行秩序
(一)本校教职工私家车。实行备案管理,已备案车辆通过车牌识别系统核验后通行;未备案的教职工私家车,需按校外车辆管理规定办理预约或登记手续。
(二)校外临时进入车辆。原则上禁止进入校园,确因公务、办事等需要进入的,须提前由校内接待单位联系保卫处备案,注明车辆信息、访问事由、访问时间等,经审核通过后,在校门处登记后进入。进入校园的校外车辆,须遵守校园交通管理规定,按指定区域停放,不得随意行驶、停放或占用消防通道、应急车位,超时停放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三)特种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可优先通行,校门值守人员将主动引导并提供通行便利。
四、升级技防手段,压实值守责任
校门值守人员将依托门禁刷脸系统、车辆识别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技术手段,对出入校园的人员、车辆进行实时核查与管控。对身份核验异常、违规通行等情况,将及时进行拦截并核实处置;对拒不配合管理、扰乱出入秩序的,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
五、明确管理职责,深化协同配合
(一)全校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单位师生员工、用工人员及来访人员的宣传教育和管理,督促其严格遵守本通知要求。
(二)全体师生员工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出入管理规定,积极配合校门值守人员的核查工作;同时,主动提醒来访亲友提前办理预约登记手续,共同维护校园安全秩序。
(三)校门值守人员要严格执行管控要求,规范操作技术设备,认真履行核查、登记职责,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勤。值班人员擅自放行无关人员,一经查实,将对责任人员视情节轻重扣发绩效奖金;教职员工违规出入校园,根据造成不良后果程度,给予通报或其他追责处理。
保卫处
2026年1月7日
豫公网安备 410823024108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