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学校各部门:
根据教安全函〔2026〕182号文件要求,为全面落实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生产突出风险专项整治工作,聚焦校园消防安全“一类事、小切口”治理,坚决防范校园安全事故,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与校园稳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
二、整治重点
以教学楼、宿舍、食堂、实验室为核心,全面排查整治以下隐患:
1.消防设施隐患:全面排查灭火器、消防栓、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完好有效、是否在有效期内。
2.疏散通道隐患:严查安全出口、疏散楼梯、走廊是否堵塞、锁闭、占用,确保生命通道畅通。
3.违规用电隐患:整治私拉乱接电线、电气线路老化破损、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室内违规充电等行为。
4.易燃物隐患:清理宿舍、教室、走廊、库房等处可燃杂物,规范实验室危化品储存使用。
5.食堂燃气安全:排查燃气软管、阀门、报警装置、灶具是否合规,杜绝漏气、违规操作。
三、整治要求
1.压实主体责任。各二级学院、各部门须明确责任人、制定排查清单,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确保整治无死角、无遗漏。
2.建立整改台账。各单位需对排查出的隐患逐一登记建档,明确整改时限、措施与责任人,实行销号管理,限期完成闭环整改,并于5月15日前报送至安委办。
3.强化宣传督导。加强师生安全宣传教育,学校将开展不定期督查,对整改不力、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责。
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5月7日
豫公网安备 41082302410884号